盜竊提貨不著險是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中的一般附加險之一。其責(zé)任范圍是,貨物在保險有效期內(nèi)被盜竊的短少損失,以及貨物到目的地后整件未交的損失,保險人負責(zé)賠償。在保險單上,整件貨被盜稱為“偷”(Theft),各件僅一部分被盜稱為“竊”(Pilferage)。提貨不著是指整件貨物沒有交付給收貨人。這種保險單比水漬險保單的承保范圍更廣一些,它不只承保共同海損與單獨海損,同時也承保因人為的因素所造成的損失,包括貨物被偷竊或未送達收貨人的風(fēng)險。后者的發(fā)生,可能是因轉(zhuǎn)運時搬運錯誤、以致未曾在預(yù)定碼頭卸貨,而將之運往別的碼頭;也可能因其他原因,錯誤地將貨物送到第三者的貨倉。以致不曾送給收貨人。在這種情況下,保單持有人也可要求賠償。在國際貿(mào)易中,平安險和水漬險不包括本附加險,但一切險中包括本附加險。對這種保險的承保價值有兩種方式,一種為按保險價值,為定值保險;另一種按裝運價值,即按貨物價值加上運輸、保險等附加費用的實際總值,為不定值保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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